第四十一章 东阳买诗
李素并不知道东阳公主帮他在太极宫里扬了名,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被当今皇帝和太子以及诸多王爷公主记住。
日子还是那么的平静,至少李素所能看到的表象,日子还是平静的,无风无浪,不悲不喜。
这两日又去了长安城的文房店,从掌柜的满面春风便可看出印书生意很不错,翻了一下帐簿,李素的心跳加快了。
数日之间,他便收入了两贯,这是要发啊。
华丽的大房子似乎在向他遥遥招手,如果加上拟人化台词的话,房子一定在对他媚笑:“大爷,快来啊,进来玩玩啊……”
古井不波的心境终于泛起了涟漪,李素现在才发觉自己原来也是个俗人,一栋大房子就能左右他的心情,如果他被大唐人定位为诗人的话,他一定是古往今来最没骨气的诗人。
钱暂时留在文房店,待存够盖房子的钱后再全部取出来。
回家的路上,李素心情很不错,他甚至哼起了歌,前世流行的歌,正应了他的那句诗,“春风得意马蹄疾”。
看什么都顺眼,包括那个自称宫女的女人,如果那个女人能够抱着一大堆钱送给他,那就更顺眼了。
……
东阳公主真的抱着一堆钱。
李素来到河滩边的时候,东阳公主已早早的在河边等着他了,平坦的沙地上堆满了钱,足有十来贯。
远远看见李素走来,东阳公主露出很不满的表情:“怎么才来?”
不知何时开始,她和李素就有了这种默契,每天午时后便独自到这河滩边坐一坐,嘴上从来没约过,但是每到那个时辰,二人便各自在河滩边相遇,坐着闲聊一番,没有任何话题,完全天马行空,想到什么说什么,说完了起身,连告别都懒得说,各自转身回家。
挺好的,像朋友一样相处,而且是纯粹的君子之交,比水更清澈,更干净。
至少李素很享受这种感觉,她大概是自己来到这世上后,除了王家兄弟交到的第三个朋友吧。
二人的目光都很纯净,似乎这种友谊完全超越了性别,谁都没有别的心思,只是一对倾诉和被倾诉的朋友而已。
在这个世上,他和她都是很孤独的人,他和她都很需要朋友。
显然,东阳公主这位朋友今日很客气。
李素老远就看见这十贯铜钱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不由加快了脚步,他走得很快,但眼神一直锁定在这一堆钱上,至于旁边这位穿着淡紫衽裙,头上插着三支寻常铁簪的绝色女子,李素却看都没看一眼。
“太客气了……”李素双手轻抚着铜钱,动作轻柔得仿佛在抚摸情人的纤纤玉手,目光迷离地喃喃叹道:“太客气了,认识你这么久,我还在奇怪为何你如此不识礼数,总也不给我送礼,原来一出手竟如此阔绰,太客气了……”
东阳公主想笑,却使劲绷住,想想昨日他卖诗时的无耻嘴脸就生气。
“谁说这是送你的?昨日你说过什么,还记得么?”
李素抬头看她,刚刚目光全被十贯钱吸引住了,根本没在意别的,直到此刻才正眼看她。
很美,美若出尘仙子,更添了几分圣洁清冷的气质,像绽开在阳光下的冰山雪莲,美丽得仿佛不属于凡世。
只不过……
李素皱了皱眉,垂头挣扎了许久,终于忍不住了,将手伸到她的发髻上,将中间固定的那支铁簪抽走,塞到她手里。
迎着东阳公主愕然的目光,李素叹道:“插两支簪子或是插四支簪子都好,为何偏偏插三支?左边一支,右边一支,剩下的那支你不觉得很多余,很不对称,很不工整么?挺标致的小姑娘,脑袋搞得跟拜菩萨的香炉似的插满了香,美在何处?”
东阳公主:“……”
拔掉了那根多余的簪子,李素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展颜笑道:“好吧,说正事,昨日我说了什么?”
提起这事东阳公主就生气,语气不善地哼道:“昨日你不是说要卖诗吗?我决定买了,这些钱算是我给你的,先作十贯钱的诗来听听。”
李素高兴坏了,这是大客户啊,必须要给个批发价。
当然,至于一个公主府小小宫女为何能拿出十贯钱这么明显的漏洞,李素决定很好心的不拆穿她了,顾客永远是对的。
真替小姑娘感到幸运,从古至今上哪找他这么随和的诗人?
“十贯钱,可以买四首,不,三首诗了……”
“三首就三首,快点作诗。”
李素看着她那张似怒又似笑的面庞,心底忽然涌起几分不安。
第一次见她就知道此女身份不一般,卖诗给她没问题,他跟钱没仇,但是卖给她之后呢?她若拿出去宣扬一番,以这些诗作经典程度来说,怕是很快就会出名,而她的父亲,却很有可能是当今皇帝陛下李世民,这事很容易便露馅,那时李世民随便一问,你一个庄户家穷小子跟公主做这种买卖,是何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