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相安无事,第二天如兰和小丫乘坐老李头的牛车去了县城。
找到吴大夫,把挖来的满满一篓药材让他帮忙卖掉。
五个人参和一窝猪苓各换了100两银子,一个大灵芝卖了50两银子,外加几颗天麻换了50两银子。
这些药材极其难得,成色又好,连掌柜的看了都连声夸赞。
一再嘱咐二人再有好的药材,一定要卖到他们这里,价钱都好说。
拿着沉甸甸的300两银子,如兰觉得自己终于成为有钱人了。
想想自己挖药材时遇到了野狼,幸好是一只,如果是群狼,真不知是什么情况。
即使十一及时赶到,他们两个人都不一定能斗得过群狼。
这么危险的事情,换银子再快,以后还是不做的好,毕竟什么都没有生命要紧。
以后还是多研究药方和药膏,发挥自己的专长吧。
如兰给了小丫十两银子,作为她这一段时间的工钱,其它的自己小心收好。
二人卖了药材,回到医馆,已经是午时,大老远地如兰看到一个粉衣女子正在医馆门口张望。
如兰以为是看病的,紧走几步,刚想开口,那女子却已经抢先一步,深施一礼,朱唇轻启道:“恩人在上,请受小女子一拜。”
“我是公子的贴身婢女,这么长时间以来都说公子死了,可我们都不相信。今天终于找到了他,听公子说是您救了他的命,您的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如兰赶紧上前搀扶起女子,这时,看到十一从屋里走了出来,已是锦衣华服,一身公子装扮。
柳十一一脸凝重,眉宇间并没有要回家的喜悦。
他向如兰解释道:“如兰,这是我的贴身婢女梅香,她几个月来一直在找我,今天终于找到这儿了。”
如兰笑了笑,忙说:“好啊,好啊,我就知道你的家人不会不找你的。”
口里这样说,内心还是很复杂,不知是震惊,还是无奈。
十一昨晚才说要回家,家人今天就找来了。按说她该为十一高兴呀,可她咋就高兴不起来呢?
十一的身世她之前已经听他讲过,她知道他早晚会离开自己,开始他的生活。
如兰眼里一下子含满了泪水,她不舍得他走,心里刀绞一般疼。
是她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太孤独了吗?好不容易有个可以理解自己的人,却要分开了。
这次一别谁知道是不是永别呢?古代交通不发达,通讯也不发达。
而且自己和十一已没有可以继续联系的理由,以什么身份联系呢?
恋人嘛,肯定不是;朋友嘛,古代男女有别,也不是;兄妹嘛,好像也不是。
多情自古伤离别!还是让十一快点儿走吧,免得自己伤心。
如兰强迫自己不要流泪,告诉十一:“趁你走之前,帮我把招牌挂起来吧。”
十一点点头,去拿锤子和钉子,小丫在一边张罗着帮忙。
梅香已经从随身包裹中取出200两银子,一定要如兰收下,作为对如兰这段日子照顾公子的报答。
如兰不肯,笑着说自己不缺银子。
梅香误会了如兰的意思,赶紧解释道:“姑娘有所不知,我家公子在失踪前已经有婚约在身,不是出了意外,早已经完婚,成为李家族长了。”
“姑娘的恩情,公子和梅香无以为报,这些银子还请姑娘收下。”
如兰坚决不肯收,她对十一的救助,不是拿钱能算得清的,她从没打算收他的钱。
不管他是蓬头垢面的乞丐,还是富可敌国的公子。
救他何尝不是在救自己,一样的孤苦无依。
倒是十一定婚的消息如兰不知道,十一没有告诉她。
其实她应该想到的,古代的富家子弟,哪个不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早地定下了婚姻大事。
是十一说要好好保护她,再不让她辛苦,让她忘记了其他吗?
幸好自己没有结婚的打算,自然没有把他的话当回事儿。
现在,既然已经知道十一订婚,自己更应和他保持距离。
前世,自己最痛恨的角色就是小三,自己怎么可能去做第三者?
想到这里,她释然了,自己穿越以来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做一代名医,治病救人。
十一是自己的病人,自己救了他的命,他也救过自己,从此两不相欠!
这时,十一已经订好了招牌,默默地转回到如兰身边,看到如兰神色落寞的样子,一时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他两个都不善于表达,这可急坏了一边的小丫和梅香。
小丫拉了拉如兰的衣袖,师父对柳十一的感情,虽然很隐忍很克制,她多少有些觉察。
十五六岁的少女哪个不怀春,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位风度翩翩又多金的儒雅公子?
小丫理所当然地以为师父也是喜欢十一的。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