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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神农氏 (1 / 2)

夏平安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深深的草丛之中。

头顶上的天空蓝得有些刺眼,云彩白得像是被漂白过一样,在他身边,都是半人高的狗尾巴草,他的嘴里还叼着一根。

夏平安一下子翻坐起来,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身上,他的身上穿着兽皮,手腕和脖子上,带着骨链,腰间还挂着一把磨得非常锋利的石镰。

这里是靠近河边边的一片小山坡,就在不远处,有一大片的部落和房屋,那些房屋已经建在地上,用泥土,木料和芦苇条垒起。

部落里炊烟袅袅,在那片部落中,还有一个的泥坑,无数的青壮正在泥坑里用脚踩着泥,把泥坑里的泥巴踩稀,和水充分语晒干的草叶充分的混合。

一些人来往于部族和湖边,用竹筒不断的在湖边打着水背回去,倒在泥坑之中。

还有一些人,则把泥坑中踩好的泥取出来,放在旁边的空地上,用木板把一团团的泥巴拍成大概的方块形状晾晒着。

地上已经有不少晾晒好的泥块,那些晾晒好的泥块,则被人一块块的带到不远处,用那些泥块和芦苇条垒砌起来,构建成简易的新房屋。

这就是神农氏的时代么?古人们建筑房屋的技术已经提高了很多啊!

夏平安打量着远处的那一大片部落,从部落的房屋的数量上来看,这个部落的人口不少,至少已经有上万人。

部落的房屋已经从树上挪到了地上,而且建筑房屋的主要材料,已经变成了泥土,泥土里的草叶草茎,起到的是混凝土中钢筋的作用,在晾晒干后让泥砖不再松散。

部落里的人,有的穿着兽皮裹起来的衣服,有的还穿着草叶树叶编起来的衣服,从那些袅袅的炊烟看来,看来火种已经完全普及,生产力已经得到进一步的释放。

而那些用芦苇杆和泥砖建起来的房屋,有大有小,那些大小不同的房屋外面晒着的东西也有不同,这说明一个部族之中不同的家庭之间已经有穷有富。

一些很初级的原始社会的分工有可能已经出现,比如说有的人用石斧石刀砍柴比较厉害,有些人擅长狩猎,有的人擅长制作皮革,有些人擅长打磨石器,有的人擅长采摘果实,或者是编织衣物……

在部落内的一些空阔的地方,地上晒着一些野果,还有不少的兽皮兽骨,从部落方向吹来的微风带着那些兽皮兽骨的味道,那些兽皮兽骨在阳光下晾晒的味道并不令人愉悦,但这个时代,那样的气味正是一个部落繁荣兴盛还有强大的气息。

男人和女人们都在各自忙碌着自己手上的活,一群小孩在部落里追赶着一些圈养起来的麋鹿跑来跑去。

部落的周围并没有农田,只是河边和周围的坡地与草地上有大片大片的草场和林地,那些草场和林地之中,就有不少的植被。

比起燧人氏和有巢氏的那两次经历,眼前这片部落的生产力已经明显要提高了很多,而且部落的人口也更多。

看着眼前的景象,夏平安的脑袋里就出现《庄子?盗跖篇》中的那一段话:“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糜鹿共处……”

夏平安再把自己腰间的那把石镰拿出来看了看,这石镰二十多厘米长,已经磨得非常锋利,在这样的时代,腰间能别上一把石镰,这石镰应该价值不菲,拉风程度不亚于后世刚有手机的时候年轻人手上拿着一个大哥大。

就在夏平安朝着远处打量着的时候,一个身上穿着虎皮裙长相清秀皮肤稍微有些黝黑的少女已经气势汹汹的走上山坡,向着夏平安走了过来。

“阿弟,你又躲在这里……”那个少女来到夏平安面前,还不等夏平安弄清她的身份,她就一手叉腰,一用手揪住了夏平安的耳朵,开始教训起来,“叫你吃饭都要找你半天,大兄和阿舅已经带人去狩猎,就你一天东游西荡,一会儿看草一会儿看鱼的,没个正事,你前天还说这莠草能吃,我以后就每天割些莠草喂你,看你饱不饱!”

这个少女口中说的莠草,就是下平安身边的这些狗尾巴草。

别小看这些狗尾巴草,这些狗尾巴草可是小米的祖宗,小米在古代被称为栗,最早的栗,就是从这些狗尾巴草中筛选出来逐渐培育出来的。

裴李岗文化遗址和东胡林遗址中,都发现了大量的栗米,而后者发现的栗米把华夏民族种植栗米的历史推到了一万年左右。

一听到这少女的话,夏平安就知道了,神农氏果然是神人,最早的小米,应该就是神农氏从莠草中帅选培育出来的。

“阿姐,轻点,轻点,以后你就知道了,这莠草,真能吃!”夏平安呼痛,连忙站了起来。

在连续融合了两次界珠之后,夏平安对界珠中的“角色扮演”游戏,已经越来越熟练了。

“若是这莠草能让人吃饱,以后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少女凶巴巴的说道,根本不相信夏平安的话,“若是不能,你就听我的,要找个正事做了,阿妈虽然是族长,但你也不能一天乱逛,东游西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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