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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兄弟们,打劫去 (1 / 2)

翌日,毫无疑问,黄巾军发动了攻城战。

黄色浪潮扛着简易的登城梯,狠狠冲击平棘城,城楼处平棘令沮授有条不紊的指挥军民,杀退了一波又一波狰狞的黄巾贼。

惨烈的攻城战一直持续至中午,平棘城就像海里的礁石,任凭浪潮如何凶猛,始终屹然不动。

黄巾军攻城部队后方,先锋主将白绕怒目而视,他实在没想到一个兵不过千的平棘城,居然能够挡下他一次次进攻,他曾在地公将军面前立下军令状,半日拿下平棘,两日兵进元氏。

但如今已过半日,平棘城依旧固若金汤,这不是啪啪打脸嘛?

越想越气愤,白绕大吼道:“再压一万人上去,通谕全军破城之后鸡犬不留!”

白绕这道命令,其实就是破城之后,屠城的意思。

一听白绕命令,原本士气下滑的黄巾军,顿时像打了鸡血一般,不要命的涌向城池;只要破了城池,里面的女人、金钱、财物,足以激发他们最原始的欲望。

黄巾军不要命的攻击平棘城,而在数万黄巾军后方,数里外的灌木丛中,赵云的八百人马就隐藏在里面。

周仓、裴元绍二人趴在一根树干上,直愣愣地望着远方模糊不清的的平棘城,因为隔的太远,根本看不清黄巾军攻城,震天的喊杀声倒是不绝于耳。

赵云则盘坐在一棵大树后面,用红色披风擦拭着手里的龙胆枪。

此枪乃是蓬莱仙山上,一块天外陨铁,经九九八十一天淬银而成,重达六十四斤,枪长一丈二尺,龙口吐刃,光亮如月,锐利无比。

据说枪成之时,蓬莱山间顿时狂风怒号,隐隐伴有龙吟之声,又因此枪身通体银白,遂名:龙胆亮银枪!

乃是赵云师父蓬莱子,当年离开常山时赠予他的。

在这把银枪相得益彰之下,赵云武艺更上一层楼,当日刺杀张牛角时,因为此枪过于显眼招摇,当时他并未带上龙胆枪。

若他当时手中是这把龙胆亮银枪,对上三百黄巾力士就没有那么狼狈了,当时一把轻飘飘的木杆枪,实在太难了。

现在,赵云看似细心地擦拭银色陨铁枪杆,可心思却飞到了九霄云外;眼下,五万黄巾先锋军正在疯狂攻打平棘,不论平棘能撑几日,再拖下去也是破城一途。

而且,据说还有十五万黄巾军主力已进入常山地境,距此不过百里,最多两三日;平棘城外将是二十万黄巾军,二十万黄巾军攻城,赵云估计平棘城绝对撑不住半日。

也就是说,他最多只有两天的时间,如果两日内无法助平棘城内百姓撤离,那么他也要跑路了。

想到时间紧迫,赵云脑中忽然冒出当日破元氏之围的念头,能否再来一次斩首行动。

但很快,赵云就否决了这个美好的想法,当日在元氏城外他之所以能杀掉贼首张牛角,完全是因为褚燕太过于信任他,给了他可乘之机;想到这些,心里不禁惭愧道:褚大兄,是小弟对不起你了!

不过,这与建功立业比起来,赵云想起曹操的名言:宁教我负天下人,休让天下人负我!

所以,踏着褚燕能成长,是很有必要的。

况且那时,元氏城内有着六七千官军,完全可以在黄巾贼混乱时,迎头痛击。

反观平棘城,城内不过千余县兵,就算黄巾贼大乱,也肯定没有出城作战的实力。

故而,他也无法接近黄巾军先锋贼将,更遑论斩贼首?

所以,刺杀一途,可一不可二,因为有些胜利是无法复制的。

可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司马!”赵云正烦恼时,他派出去四下侦查的斥候队长肖仲,轻声轻脚的回来了。

赵云看向肖仲。

肖仲一指东北方向,道:“司马,那边林子里有一支商队正赶着近百头水牛,偷偷摸摸北行,要不是属下去林子大解,都发现不了他们。”

牛?还是近百头?

赵云一下子从地上弹了起来,脑中想起了一个历史名人:田单!

顿时满脸喜色,对林里一众部下道:“兄弟们,打劫去!”

肖仲一听,顿时无语,俺们不是来支援平棘的吗?

难道司马见事不可为,准备改行打劫了?而且我也只是顺带禀报啊!

.........

三月的尾巴,春的信号已在北方蔓延,光秃秃的树木,披上了嫩绿的春装。

一支商队,小心翼翼地踏着林间嫩绿的小草,缓缓前行。

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这支商队里,有近百头大水牛,水牛带着嘴笼,摇头摆尾而行。

“安叔,要不是这该死的黄巾贼,我们早就回到毋极了!害得我们在林子里,躲躲藏藏走了快两个月,本来以为到了常山就安全了,没成想这该死黄巾贼居然也杀来了常山!安叔,要是再怎么下去,我们不知何时才能到毋极啊!”

商队前方,一名青年正向身边老者抱怨。

“阿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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