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湘情,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长头发,络腮胡,20出头的年纪就给人一种很不好说话的感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成了这样,算着日子,她应该已经离开我3年了吧?
“抽烟吗。”宾馆里,宋林递过来一根烟。
我接了过来,拿在手中把玩。
“那件事你怎么想了?”宋林问我。
“你想走的话,我不会留,但是只要你在这,我的鼓手位置,一定是你的。”我回道。
宋林是一个富二代,我,宋林,王远三个人是大学室友,充满热血一起来广东卖唱,但是好像行情不怎么好,已经沦落到快要吃不起饭的境界了。
“小麦,我知道我走了对你打击很大,我不缺钱,刚刚我爸给我转了一万,但是你是否应该考虑一下你现在是个怎样的心态?我要走,完全是是因为你这个主唱心已经跑了。”
“宋林,我小麦是忘不掉她,但是你觉得我会因为一个女人抛弃你吗?”(小麦是我的艺名)
这次的争吵,源于三天前的两通电话。
她,叫安怡…
三天前,我给姐姐打了个电话,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最亲近的人了。
“姐,你能给我点钱吗,我没钱住宿了。”我皱着眉头,这是我去广东后,第n次跟他开口了。
“小麦,我不知道怎么说你,姐姐可以给你,但是你要想想,是否值得,一直在广东漂泊,还是假期时间,能混出来什么名堂。”
我终于还是没忍住泪水,一个月居无定所的生活已经磨没了我们三人的信心,王远已经走了,宋林可能顾及我的感受吧,一直在等我开回家这个口。
我擦了擦眼泪:”那我去郑州找你吧,晚上我就出去唱歌,住你家,情况会好很多。”
“好,我完全支持,刚好安怡从浙江回来,在郑州没地方住,也暂时在我家,你们两个应该好久没见了吧,趁这次机会,见个面,聊聊。”电话那头,她笑了笑。
我完全愣住了,安怡和她,也是多年的好朋友。甚至于,跟我这个亲弟弟一样亲。
“我…不想见她。”
“我宁愿在广东饿死,我都不会回去见她。”我狰狞着,又补了一句。
说完,我就挂掉了电话。
我的心情已经糟糕到了极点,时隔三年,再次听到这个名字,我还是无法释怀。
我拉上宋林就往外跑,完全不顾他无法理解的表情。
坐上出租车了我递给他一根烟:”陪哥们喝酒。”
他不屑的瞪了我一眼:“喝酒就喝酒,你从宾馆出来一直拉着我的手干嘛?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俩是什么关系呢?”
我尴尬的笑了笑:”见谅,见谅。”
我们去的是广东海边的一个海滩,这里素有黄金海岸之称。
我找了一个有人在唱歌的小酒摊,就在海滩上摆了张桌子,老板拿着吉他在唱歌。
我很喜欢这种环境,就在这点了24瓶小瓶啤酒,看着海,慢慢的跟宋林聊了起来。
我低着头,把刚刚的电话内容告诉了他。
他也皱了皱眉头,因为他和安怡是一所高中,而宋林,也追求过安怡,最后,安怡还是选择了我。
因为这件事,在当时比较幼稚的年纪宋林跟我断联了好久。
他点上一根烟,又喝了口酒:”你要回去吗?”
我也点上一根兰州:”不回,怎么样我都不回。”
他把酒喝完:”不是哥们说你,你有什么啊,身上一分钱没有,你在广东干什么,赚的钱够吃饭吗?只有一把破吉他。”
我表情很难看,他也意识到自己话说重了。
“回去吧,大男的,你们俩同居都多久了,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两天,有啥大不了的。”
我没有说话,就一个劲的喝酒。直到24瓶酒随着夕阳消失殆尽…
我站起身,双手颤抖着给店主递过去一根烟。
“我能用你的吉他,唱一首歌吗?”
他好像习惯了,并对比表现很欢迎。
“当然可以。”
我看了看已经来临的夜色,他好像有种特殊的魔力,指引着人们在这个夜晚喝个烂醉…
我整理了一下衣服。
“大家好,我是小麦,希望大家在这个南方的城市,找到属于自己的程爱影。”
“一首<<程爱影>>送给大家。”
我的手指熟悉的弹奏着前奏。
“伍览政和程爱影从上海到武汉,他们要坐十天马车三天两夜的轮船…”
我唱的很忘我,我曾经一度认为,安怡她一定是我的程爱影,她会不顾家里反对跟我在一起,她会在忙碌的高二生活中每天从吃饭的时间中挤出来十分钟去学校的电话亭花费两块钱给我打电话。
尽管我时常敷衍她。
我曾经问过她,本来就只有三十分钟吃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