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就到了后半下午,卫卿给坟头上把新长出来的杂草除去,家仆在旁边早已等得不耐烦,道:“二小姐,该回了。回去四十里路呢,再晚就进不到城了。”
天边的斜阳凉下了温度,通透绯红。山风吹来,野草舒展摇晃。
下山时家仆走在前面,已经有之前上山开好了路,因而下山十分容易。
家仆很是着急,要是错过了时候回不了城,今晚就得在荒郊野外露宿了。他可不认为卫辞书有那么重视卫卿,会命守城的士兵专门给卫卿打开一次城门。
本来被指派带着卫卿出城祭拜就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因而一驾上马车,还不待卫卿坐稳,家仆就骂骂咧咧地往城里赶。
路面颠簸十分不好走,恰好又走到有坑的那一段路,家仆本就对卫卿的态度相当恼火,便存心想颠一颠她,于是并没有绕开路面的那个陷坑,而是直接驾着马车就冲了过去。
那坑里有路面陷下来的碎石,凹凸不平。
车身经过时剧烈摇晃。
哪想突然重重一顿,车辙卡在陷坑里还没来得及被马拖出,这简陋的马车居然就被摇散了架。
随着马匹一声嘶鸣,车身朝一边倒去。
卫卿见状,身形利落地从车身里窜出,刚落到地面上站稳,就见车身栽倒在坑里,掠起一道灰尘。
而那家仆已经眼疾手快地解开了车辕上的套绳,骑到了马背上去。
家仆讪讪笑道:“二小姐,这路实在太难走了,现在马车也坏了,只能先请二小姐在此等候,小人快马赶回去再叫一辆马车来。”
说完不等卫卿回答,那家仆调了马头就打马前行。背过身去时,脸上都是幸灾乐祸的笑意。
一个乡下来的弃女,摆什么谱,在山上时敢用那种态度使唤他,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反正他又没有错,错的是这坑洼不平的路面和不结实的马车。等他赶着城门关闭之前回去以后,再将这件事如实禀报,到时候卫家要不要派人来接,那就是他们的事了。
若是没人来接,她只能自个徒步走回城了。四十里路,够她走到半夜吧。
家仆一点都不用担心就这样回去以后会受罚,因为谁都知道主母夫人厌恶这弃女得很。夫人说不定一高兴还要赏他呢。
光是这样想想都觉得爽快。
马蹄声如释重负一般,悠扬地响起在道路上,那马背上没有放鞍,因而家仆即便是骑着马,也没有胆子加快速度。
卫卿眯了眯眼,不紧不慢地弯下身,随手捡了一块碎石起来,在手心里掂了掂,道:“那我送你一程。”
“什么?”隔了些距离,家仆听不清卫卿在说什么,就随口问了一句,还顺带回头看了一眼。
这回头一眼看去,家仆大惊失色。
只见卫卿手里拈着那块碎石,忽而扬手就朝家仆的方向掷来。
那块碎石来势汹汹,且卫卿是用了力的,不可小觑。
碎石到了家仆这头,精准地击打在了马屁股上。
那马吃痛,又是一声嘶鸣,在家仆还来不及夹紧双股之时,马匹就撒开四蹄,不要命地往前跑。
马背上光溜溜的,家仆自然坐不住,一边死死抓住马的鬃毛,一边惊惶地杀猪般嚎叫。
还没跑多远,家仆就顺利地被快马颠下了马背,结实地摔在了路边,不省人事。
而那马不可能停,没多久就跑得不见了影儿。
卫卿这才收回视线,看了一眼快要落山的日头,若无其事地坐在车身外头的辕上,随手折来路边的野草叼在嘴里,慢慢嚼。
古人云: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么。
卫卿嚼了一根,吐了,又叼上另一根。
这草茎还有点甜。
这里离回城有四十里路,即便卫卿现在上路,等走到城门那里,城门也早已经关上了。
因而卫卿一点也不着急。
她就坐在这里等,说不定有路过的车马,还能搭个顺风车。
如若是没有,今晚将就在破车厢里睡一晚,等后半夜或者明早再动身回城也不迟。
事实证明,卫卿的运气不差。
傍晚的霞光火烧一般艳烈,铺满了半边天。将近处的草,远方的山,无一不淬上一层暖红色的光。
暮色即将来临,就在这还未来得及散去的最后的薄薄霞光下,官道的那一头,出现一行黑影,正朝这边走来。
卫卿眯着眼看去,发黑的眸子里,瞳孔边缘亦染上一丝淡淡的艳色。
来的还不止一个人。
而是一群人。所至之处,鸟影飞绝,周遭一片寂静。
卫卿往车辕上靠了靠,但身子却一点点绷了起来。
若是寻常赶路人还好说,可来的偏偏不是。
随着那些人越来越近,卫卿可清晰地看见他们骑着马,暮光下清一色身着鸦青色锦衣,黑色腰带,手握佩刀,头戴乌纱。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