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过袁泽,不会在意他和其他人怎么样,哪怕心里难受到要死过去。
为什么会变成不达顶峰誓不罢休的工作狂,因为他害怕一旦他停下了脚步,袁泽也会对他失去崇拜,失去兴趣。
一切的一切,全部都是因为,在这段爱情关系中,白臻始终都很自卑。没错,那个高高在上的未来影帝白臻,确确实实,自卑了。
袁泽在想通这一切后,更紧地抱住了白臻的脑袋。
七年前,白臻说这段话时,袁泽并没有多感动;七年后,当袁泽再次想起这段话时,他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原来真的会有人那么爱自己,七年来从未改变,袁泽相信,以后无论多少年,他也不会改变。
“白臻,你知道吗?”
怀里的人顿了一下,抬起头想要看袁泽的脸,但袁泽却用力按住了他的脑袋。
“七年前的我,对什么都无所谓,我可以今天组个乐团,明天就宣布解散,今天谈个恋爱,明天就独自远走高飞,没有东西能让我停留,我喜欢尝试各种各样的生活。而有一样东西,让我坚持了七年,至今还没有腻,应该我人生的后半段也都不会觉得腻,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白臻的脑袋终于从袁泽手臂中解脱,他看着袁泽,思考了一下。
“音乐?”
“Rush解散之后,我就没有再玩过乐团了。”
“游戏?”
“那些只是打发时间的单机游戏。”
白臻这次思考地久了一些,随后,那张之前因为紧张而惨白的脸,慢慢红润了起来,最后变成了绯红。
“没错,白臻,我比你想象得更爱你,所以,你听好了,我们不会分手,恋爱七年不会,恋爱七十年也不会,百年后化成灰也特么要埋在一起相亲相爱!”
白臻的眼睛亮了,想要说什么,张嘴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如果你相信自己以后绝对不会喜欢上另一个人的话,那也请你同样对我有这份信心,我和你一样,也不会对其他人有感觉,懂了么,你这个把自己憋出病来的猪猪,无论夏天对我什么想法,我就特么一丝一毫都没对他动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