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惫懒少年,不明白什么叫作一见钟情,可能许多人听了会觉得颇为可笑,一个屁大点的孩子能懂什么是感情吗?
我不敢去轻易反驳,因为即使现在,我都不知道我是否真的理解了“爱情”这两个字的真谛,只是无法忘记当初看到她时那种全身心的细胞都随之兴奋的那种感觉。
她的发、她的眉、她的鼻,她的唇,她的一切的一切都仿佛是从我的梦里走出来的一样,一如契合无比的模型。
“这个傻小子是谁啊?”
这是我听清楚的她说的第一句话,自然,这个傻小子就是我了,我露出了我认为地最纯真的笑容,可在她的眼里,笑得颇为憨傻。
她问的是我的同班同学,肖晓筱,一个性子大大咧咧,很讲义气的女孩子,她们两个是顶顶要好的闺蜜。
肖晓筱是这么在我面前卖弄她和她的关系的。
就这样,我就和她认识了,她叫李多儿,但我叫她小丫头,因为她一直叫我傻小子。
那时正值初三,我都不知道中考是什么玩意的时候,中考便悄悄地来了,跟小鬼子进村一样,所幸那时候从小学遗留下来的老本硬是让我通过了市重点中学的重点班的考试,以至于我和几个同学成了班里最为游手好闲的几人,就是在这一段时间里,我认识了小丫头。
只不过,没有几天,我们几个人就被班主任勒令回家了,游手好闲不说还影响同学们的备考,当然,我们是昂着头颅离开的,那时候,总觉得这样啃老本出来的成绩也是特牛逼的一件事。
小丫头笑呵呵地说了一句,“傻小子一点都不傻,还聪明过了头!”
我至今不明白小丫头说这句话时,小脑袋里究竟想的是什么。
这是我第一次对班主任这个“地中海”老头心存不满,因为他断绝了我和小丫头光明正大的见面的机会,我们成了初中学校里那几个不受欢迎的人。
坐在家里的四脚小板凳上,我总是喜欢看着路过的行人发呆,最爱的篮球也成了可有可无的边边角角,直到某一天,一个梳着马尾辫,手中抱着个橡胶篮球的女孩子亭亭玉立地站在我的面前。
我仰头看她,只看到阳光下的一片阴影,但我很清楚地知道这个女孩子在笑,别问我怎么看到的,我就是这么觉得的,她在笑,而且笑得很美。
“傻小子,肖晓筱叫你一起去打篮球!”
声音清脆,听着像是百灵鸟在唱歌,我记得我在当时的作文水准里面用的最多的能够想到的就是这样一种形容方式,反正很动听就是了。
“那她干嘛不来叫我,偏偏让你来叫我?再说了,你们女孩子打什么篮球?”
我嘴硬道,其实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虎扑的jr们听到我的话,一定会将我称之为钢铁直男的。
“不去拉倒!哼——”小丫头从鼻子里开始出气,听在我耳里竟也是那么可爱。
我站起身子,扑腾地拍着屁股,露出一口不算白也不算整齐的牙齿,道:“去、去,干嘛不去,待会让你看看我的高超球技!”
就这样,我第一次鼓足勇气走到了她的身旁,我穿着短袖,她也穿着短袖,我刻意保持着和她之间的距离,可又不想离的太远,越是着紧,就越是容易手臂碰触到她的手臂。
她的手臂凉凉的,一如我那时在大日头下无比凉爽快意的心情。
那时候走路的感觉就像是在飘一样。
“傻小子,我也考到市一中了!”她的声音淡淡的,却能够从中听出几分淡淡的喜气。
我笑着道:“那可真是太好了,就是不能和你做同班同学有点可惜了!”
我不知不觉地就讲出了心里话。
小丫头抿着嘴,偏头看了我一眼,又说了一声;“傻小子!”只是声如蚊蝇。
其实我很想说,我不傻,只是真的这样说了,倒显得我傻了!
来到篮球场上,我才明白我只是被肖晓筱拉过来充数的,班里最好的后卫和最好的中锋都在,当然,3v3的斗牛其实并不需要具体的位置,他们只是差个人而已,看对面那副菜鸟的模样,还不够班里的中锋一只手虐的。
于是,我就稀里糊涂地却又自信满满地上场了,上场前小丫头拍了拍手,又双手握拳,压着声音喊了句:“加油!”
我听得真切,立刻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然后我就被骂了,不传球,投射三不沾,上篮还被冒,时不时地还要傻笑一会儿,暴脾气的后卫刚开始就不干了。
肖晓筱急了,她可是跟好姐妹打赌的,请我来只是打个过场,没让我着急表现,可我愣是欲望十足,还尽拖后腿。
“李多儿,你给这家伙到底灌了什么迷魂药了,怎么尽在犯傻,平日里他是多么低调的一个人,哦,天,他走五步上篮了……”
肖晓筱在小丫头面前大呼小叫的,终于拿手遮住了眼睛,不忍直视了。
小丫头笑得眯起了眼睛,“我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