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
吴忧是娱乐圈新晋小生,人长得好看,能力也在线,自然处处得意,公司砸重金进行世界巡回演唱会,生怕这只能下金蛋的母鸡被别人撬走。
那天表演结束后照旧出去放松,有人竟然挑起兴趣要去找点刺激。富人区的酒吧人声鼎沸,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了余景。
酒吧装修颇为原始,四周深灰色的墙皮几乎脱落殆尽,露出本色的斑驳砖面。中间聚光灯下的铁栅栏锈迹斑斑,围起十米见方的空间,细细看去似乎地面还有刚刚清理过的痕迹。
吴忧不喜欢这种刺激,正欲转身离去,台上突然多了一名少年。
少年有些单薄,头发凌乱,并未穿戴任何护具,视线可及的范围内全是伤痕。他的眉骨已经高高肿起,嘴角的血迹还未凝结,想来是刚刚结束了一场恶战。
场下观众高喊“安可”,气氛高涨且势头不减,并不打算放过这个少年。经理走进场地,凑到少年耳边似是说了什么,少年脸上自始至终并无表情。
而后铃声响起,众人欢呼,一彪形大汉进场,从身形上看少年绝无胜出的可能。
“我晕血。”吴忧扭头和同伴说了声,直接走开了。
酒吧门口,吴忧点了根香烟,皱眉斜靠在墙边。
那个孩子一看就是个中国人,都说出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镀金之路,他又是为了什么呢。
场内的欢呼声响起,在门外都能听得清晰,想必气氛燃到了极点。吴忧灭了烟,站直了身子,不愿在这里再多待一刻。
接下来的巡演一切顺利,只是吴忧总会时不时想起昏暗灯光下的少年,想起他嘴角那一丝难掩的轻蔑。
“唉,我这个多管闲事的人。”吴忧还是不能做到视若无睹。
演出终了,即将离开的那天晚上,吴忧稍作装扮,在夜色的掩映下又来到了酒吧,只需要一沓小费就让他在后台见到了正在包扎伤口的余景。
从包扎伤口的熟练程度上看,余景应该在这里待了很久。吴忧默默在他旁边坐下,也不知要怎么开口。
“这次需要我打谁。”余景并未感到惊讶,甚至都没有回头。时常有陌生人来找他,富人间的游戏总是要找些趣味。
“为什么不拒绝?”吴忧还是问出了他的疑惑。明明浑身是伤,明明筋疲力尽,为什么还要打。这种场面可不会有人手下留情,哪怕出了人命,只要打赏够高,自然有人收拾烂摊子。
余景转过头来看着这个陌生人,可他的视线却好像并未聚焦。“因为给钱啊。他说报酬翻五倍呢。”
他们之间的距离如此之近,凭借着幽暗的光线,吴忧终于看清了这个少年。虽然身上布满伤痕,却也难掩他俊秀的面庞。常年训练下,精瘦的身材也隐隐显露出肌肉的轮廓。
吴忧摘下了墨镜。“如果我说让你跟我走,你会不会以为我是个骗子。”
“会给很多钱吗?”余景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像是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
“会的,我保证。”吴忧也不知道自己拿什么保证,只是直觉告诉自己这个少年应该不会让自己失望。
买断余景远比想象中要困难得多,余景要钱不要命的打法让他人气爆棚。为着彻底断了余景与酒吧的关系,免去后顾之忧,吴忧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赔进去了,甚至还让父亲动用了国际关系。
要知道,自从他不顾阻拦一猛子扎进了娱乐圈,生意场上的父亲几乎跟他断绝了关系。
不巧中途被经纪公司发现,要不是他正当红捞金能力强,要不是余景伤好后实在是秀色可餐,要不是“新晋小生勇救失足少年”的新闻标题炸翻了整个娱乐圈,只怕他这只“金母鸡”也难逃被杀取卵的命运。
幸好,他赌对了。
余景凭借着出色的“动手能力”,在无人能打的新人圈里迅速占有一席之地,一时间成为炙手可热的冉冉新星。
再后来,余景片约无数,很快把当初吴忧的“全部身家”悉数奉还。吴忧也不客气,这么多年的兄弟感情,哪是金钱可以衡量的呢。再说了,不要白不要啊。
那个时候,吴忧就知道余景一直在找人。
找一个女孩。
即便是后来成了当红明星,余景总会独自回到东山,待不长时间就回来。起初吴忧还以为他是去探亲,后来才知道他的父亲早已去世多年,母亲和弟弟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
余景从不喝酒,只是有次从东山回来,叫了吴忧在酒店喝了个酩酊大醉,却什么也不说。扶他的时候从身上掉出了他的钱包,露出了一张证件照。
照片边缘略有褪色,想来是旧照,怕是已经被拿在手上细看了许多次。照片上面容清秀的姑娘十二三岁的样子,稚气未脱还带些婴儿肥,两个羊角小辫翘上了天,看着是个颇为喜庆的小姑娘。
吴忧从未听说余景还有个妹妹。之前隐隐有消息说余景回东山是为了寻人,还以为是找母亲,现在看来可能是这个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