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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1 / 4)

“啊?”林青梅不明白。

“我前两年穿的鞋子现在太小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穿。”宁书道。原主下乡的时候才16岁,高中还没毕业,就被宁父宁母偷偷报名了,现在21岁了,16岁刚好是女生长身体的年纪,再加上下乡之后她吃的好,所以她不仅身体抽高了很多,脚也大了,那会儿穿35码的鞋子都有点大,现在穿36了。

我的天啊,宁书这才想起,这具身体才21岁啊,65年下乡的时候是16岁,那个时候怀孕,66年3月17岁的她生了双胞胎。那个时候没有到18岁,还不能领证。69年年初,林国栋回家探亲,他们才领了证。

这是先生子后领证,时代人楷模啊。

不过在乡下,领证什么的并不看重,在他们眼里,办过酒席就是夫妻了。

“不能穿也没关系,过两年青梅的脚也会大。”钱爱芬赶忙道。三弟妹买的可都是好东西,如果她能穿得上,她也想要。

“那我去拿。”宁书把自己穿过的鞋子给林青梅绝不是看不起的意思,而是实在是这些东西还好好的,如果是坏了或者有补丁,她也不会给了。

宁书甚至还怀疑,原主把衣服裤子留着可以改小,可女式的鞋子还有皮鞋,这留着是打算自己生了闺女给闺女穿吗?

宁书从屋子里拿出四双鞋子,有一双皮鞋、一双解放鞋、一双白色帆布鞋、一双黄色的塑料凉鞋。这双皮鞋是和林国栋办酒席前买的,这解放鞋、白色的帆布鞋和黄色塑料凉鞋是结婚后买的,那个时候有钱有票,她飘了。

买的时候脚小,大概34,还特意买大了一码,买了35的,结果还是小了。只能说这五年身体发育的太好,把以往16年亏欠的都发育了。

看到宁书抱着的鞋子,每一双刷的干净不说,还很新。钱爱芬忍不住道:“三弟妹把鞋子洗的真干净。”

宁书想了想:“想着以后如果生闺女给闺女穿的,可现在看没希望了。”为原主说的,虽然她不知道原主是不是这么想的。

“三婶的鞋子真好看。”林青梅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鞋子,她从来没有穿过这样的鞋子,她一直穿的都是布鞋,自家做的。和下面几个妹妹相比,她因为是林家头一个女孩,还算好了,偶尔也能穿到新的。

不过林家的女孩里,穿新衣服次数最多的是小姑姑,因为她是林家最大的女孩,她穿下来的才给她们穿。

但就是小姑的鞋子也没有三婶的鞋子好看。

其实,别看林家人多,但是条件也是真的不怎么样。除了有个当兵的儿L子,老宅还是很困难的,因为上工的人有限,吃饭的人多。大房二房加起来八个孩子,光各自的爹娘上工,挣的工分分的粮食哪里够吃?

所以每次分粮食的时候,除了工分挣得粮食之外,老宅每年分的钱还得拿出一半去买粮食。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这话是有道理的。

也因此,老宅的钱哪里存的下?更别说

买衣服买鞋子了。

“那都给你吧。”宁书直接塞她怀里,就怕二手的鞋子送人会让人误会,“你放心,我没脚气的。”

“有脚气也没事。”林青梅快速的接话。话后,她脸红了。

噗嗤……

钱爱芬笑出声:“还不谢谢你三婶。”果然,和三弟妹交好就是好。不仅儿L子吃的好,女儿L也有好处了。就像三弟妹说的,她没有闺女,她穿不上的,看不上的衣服鞋子,若是都能给女儿L,可不比外面买的差。还比她小姑子穿下来的新,也比她小姑子穿下来的好看。

见她们喜欢鞋子,宁书心里也高兴。“不用谢了,回头给我送两捆柴来就好。”突然送出那么多鞋子不符合原主性格,要两捆不值钱的柴作为交换才附和。

“那有什么,回头让海文他们一起捡,包一整个冬天的柴都行。”钱爱芬马上把大儿L子拉出来,一捆柴不过5分,这四双鞋子就算是穿过的,也能卖好几块呢。

中午的时间短暂,很快下午上工要开始了,孩子们也要上课去了。待老宅的人走了之后,宁书也没闲着:“一宝二宝,我要去挖野菜,你们呢?”下午没事,她打算去山上看看。昨天摘板栗的时候发现山上野菜很多,她自己也可以去试试。

“我们去捡柴。”一宝道。

“我们也挖野菜。”二宝道。

“锅们……锅们……”三宝想跟着发表一下意见,无奈不知道怎么说,最后,“娘……”他表示,要跟着娘。

跟着一宝二宝的林海才,二宝要跟三婶去挖野菜,他……他还是跟着一宝去捡柴吧。“我去捡柴。”

可是,林海才才发表意见,一宝就改变主意了:“我也和娘一起去挖野菜。”

林海才:“……那我也去挖野菜。”

最后,宁书一托四去挖野菜了。她背着背篓,抱着三宝,一宝二宝和林海才各自拎着小篮子。

正巧又是上班的点,一些去上班的人看见了宁书。宁书原本以为大家像以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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