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间,任艳早已换下了夜行衣,着了身海棠红的衣裙游逛着,其美色引得不少人侧目。任艳本是随意四处打量着,她许久未来玄都了,这回来,倒是觉着这玄都陌生得很。
忽地,任艳的目光定在街边一个乞丐身上,越看,她越觉着这人身形眼熟得很,任艳走上前,扔了三文铜钱进这小乞丐的碗里,凑近细看,才发现这小乞丐竟在睡觉,哪有这般乞讨的?
“喂,小乞丐。”
寒枫闻声抬头,他的头发凌乱而弯曲,泥垢糊脸,却是能看出五官轮廓不似玄国人。他看了眼碗中三枚铜钱,哑着声感谢道:“多谢小姐。”语气僵硬,眼光无神,无半分感谢之情,瞅着是个愚笨木讷之人。
任艳突然弯腰一手捏住寒枫的下巴,凑近寒枫,眼神带着杀意,小声笑道:“姐姐劝你最好说出你来自哪国,有何目的,否则……”任艳手上一用力,寒枫只觉下巴都要被拧碎似的,他吃痛大叫:“某就一个残废乞丐,小姐何故突然要害某?”
周围之人闻言纷纷侧目,被人看着,任艳松开寒枫,叉腰站着:“瞎叫什么?本小姐看上你是你的福分,不知好歹的东西,活该要饭。”
听此,围观人看向那乞丐,虽说脏兮兮的,但依稀能看出来是个长得不错的少年郎,若是梳洗干净,应是有几分姿色。看来是这跋扈小姐看上了这小乞丐,这小乞丐倒是有骨气,敢拒绝。
任艳见人越聚越多,扬声道:“看什么看?当心本小姐挖了你们的眼睛!”语罢便转身离开了。
“老妖婆。”寒枫揉了揉下巴,嘟囔道。
任艳还未走远,加上习武之人耳目自是比常人更敏些,这话自然落到她耳中,她捏紧拳头,这小乞丐最好祈祷自己的速度能快过乾卫,否则就算是良民,她也非抓来打他一顿不可。
未走多远,任艳又被一人撞了一下,火气蹭地涨上来:“你这人怎么回事?走路没长眼睛吗?大道这么宽都能撞到本小姐!”
“对不住小姐,对不住!”那人道了歉后匆匆离去,主卫今日火气这么大,哪个不长眼的惹了这女魔头,赶紧逃,他可不想当出气筒。
任艳重重吐一口气,她又不是蛇蝎,跑这么快,赶去投胎吗?她……算了……任艳随意找了处酒馆坐下,点了两三小菜和一碟花生米,再要了二两热酒。等待间隙,将刚才那人塞的字条拿出来看。
“八月十八玄都外菊园不见不散——离”
“菊园?”任艳碾碎字条,那不是鼎鼎有名的玄七侯府小侯爷的地盘么?
若说这玄七侯,怕是没几个人不是打心底里佩服的。玄七侯一生征战无数,鲜有败绩,先帝在时,封为异姓侯,赐封地柳、徐两县,位于玄都之左,可谓百年来第一人。
只是先帝崩后,玄七侯便称病退职,久居家中,归还封地,不理朝事,如今成了徒有爵位的侯,至于这小侯爷嘛……仍思索着,饭菜酒水已上桌,任艳便收了心思,专心吃饭。
此后,玄都一角寒枫也收到了兑卫的消息,他手中抛玩着那三枚铜钱:“菊园……小侯爷?”玄都之外的莫萧及月梦清二人,也都收到了消息,二人结伴而行,动身前往玄都。
“阿嚏!”
“小侯爷这是着凉了?”弹琴的赊月紧忙停下动作,凑到凤骁身边,递上一杯热酒,微掩红唇,轻笑,“哎呀那侯爷得怪罪奴家照看不周了,小侯爷快些吃点儿热酒暖暖身子。”
“老爷子可不管小爷死活。”凤骁接过酒吃下,抬起赊月的下巴,“今日你的妆化得不好。”
赊月听此,笑容更甚,贝齿露出来:“那还不是听闻小侯爷要来,慌慌张张抹搽[chá]了粉就来接了,小侯爷都好几日不曾来看奴家了,小侯爷这几日都干嘛去了,奴家可是想您想得紧。”
“无非是今日吃酒,明日摸鸟,上午练枪,下午听曲,真叫人没意思。”凤骁敲着桌案,撑着腮帮子,赊月递来一块点心,他也就顺着吃下。
“小侯爷习得侯爷的枪法,想必将来也是玄国名将。”赊月俯身又斟了一杯酒,送到凤骁嘴边,“奴家不懂习武之事,不过却也听得一句百般兵器枪为王,当年侯爷一身转战八百里,一骑横扫万千人,可是咱玄国的神话哩。”
“哼,小爷不过会些自保的手段,哪能成为什么名将,马马虎虎能挥得动枪罢了。”凤骁摆摆手,又喝了一杯酒:“你姐姐那边有消息么?”
“哎呀,听闻刚从西沙找到,奴家当了钗子,才换些银两送去,好让她路上有些盘缠。”赊月掩袖低泣,“姐姐她啊,命苦,被拐去了西沙,险些被卖掉,这一路上,也不知,能不能回来。”
“小爷送你些银两,莫要哭了。”凤骁叹气,“可怜的姑娘,忙不也是白帮,赊月姑娘总得给小爷点奖赏不是?”语罢凤骁凑近赊月,在其耳边低语,“八月十八,请你吃酒。”
赊月轻推开凤骁,打了凤骁一下:“小侯爷才吃几杯就醉了,尽说浑话,你要这样奴家下次可不给你弹曲儿听了。”
凤骁扬了下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