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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新玩具 (1 / 3)

都傍晚了,杨梦龙还在忙个不停。整个县城的防务都交给了他,意味着几万平民的安危都压到他的身上了,这份压力压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好在,他老人家群殴、团战经验异常丰富,而且并不仅仅是一个冲锋陷阵的猛将,同时还是运筹帷幄的指挥官,这些经验帮了他的忙。或许你要问打群架跟打仗有什么关系?嘿嘿,关系就大了,说白了,打仗就是一群最高技术含量的群殴,不信?

高水平的群架,事先必须制订计划,找一个理想的场地,而打仗也必须事先制订作战计划,抢占有利的地理位置;

高水平的群架事先要分发兵器————比较菜刀、木棍、啤酒瓶等等,不过我不建议用狼牙棒,大家又没多大的仇,犯不着一棍把人家打死。打仗嘛,就不用说了吧?哪一次开战前不是要打开军械库调出大批装备的呀?

高水平的群架事先要选定撤退路线以逃避警察或者对手的追杀,这跟打仗是一样的;

高水平的群架开打前就要商量好由谁来背黑锅,或者打完了再选也不晚,这也跟打仗一样;

综上所述,一个团战高手确实是有能力指挥一支小型军队上阵对垒,至于能不能打赢嘛,还是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但不管怎么说,团战高手杨梦龙到目前为止,干得都挺不错,把整个县城可供动用的资源都调动起来,几千名青壮已经武装起来,城墙上的守军士气高昂,情绪稳定,而他需要的物资塞满了仓库,能干到这个地步,也算不错了。当然,这里头也有戚虎一份功劳,这个老头经验丰富,不管是多难办的事情他都能拿出主意来,在他的帮助下,杨梦龙把一切都做得有条有理。他在这里忙得昏天黑地,突然看到筱雨芳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个竹篮,里面散发出阵阵饭菜的香味,这才想起自己似乎还没有吃晚饭,肚子很不争气的咕咕叫了。他嘿嘿笑:“给我送的?”

筱雨芳白了他一眼:“谁给你送饭了?是送给戚老爷子的!”把竹篮放在桌面上,掀开麦杆编成的盖子,里面是满满一篮的麦饭,还有一碗酸菜肥肉,让人垂涎。杨梦龙响亮的吸着气,筱雨芳又好气又好笑:“还不去洗手!”拿出两个碗摆在桌面上,开始盛饭了。

戚虎拱拱手,说:“有劳大小姐了。”

筱雨芳说:“老爷子不要客气,你们多次救了我们的命,我给你们做顿饭又算得了什么……快吃吧,再不吃就要凉了。”

杨梦龙洗了手,一把抢过盛得最满的那碗,狼吞虎咽吃得像一头小猪,他真的是饿急了。筱雨芳对他这副吃相已经完全不抱任何希望了,用一双筷子从麦饭里挖啊挖,挖出一个热气腾腾的鸡蛋递给他。杨梦龙咧咧嘴,笑:“芦花今天生的?它可真能生啊。”剥掉蛋壳三两口吃掉了,然后继续扒饭。说实话,他真的有点吃不惯这粗糙的麦饭,他更喜欢吃米饭,不过麦饭顶肚子,吃饱了不容易饿,还是吃吧。

筱雨芳坐下,随手拿起杨梦龙摆在桌面上的那一撂文书,草草的扫了几眼,都是一些筹集物资、统筹安排的命令,字迹倒是工整,只是签名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跟鸡扒的一样。她一连看了几份,每一份的签名都是一样,不禁笑出声来。杨梦龙脸一红,吃力的咽下满嘴的食物,叫:“你就别笑了,快点帮我把字给签了,我不会用毛笔!”

戚虎慢悠悠的嚼着一块肥肉,说:“这一点老汉可以证明。”

筱雨芳似乎不大相信:“你不会用毛笔?”

杨梦龙说:“会用就不至于写成这样了!那个该死的主簿成心整我的,都跟他说了一千遍,说我不会用毛笔,他顺手签上字就行了,他非要让我签,岂有此理!”这倒是情有可原,都二十一世纪了,谁还用毛笔写字啊,用五笔打的不是更好吗?一些小朋友会到兴趣班练练书法,可惜杨梦龙是橄榄屁股,坐不定的,让他静下心来一笔一划的练上好几个小时,还不如杀了他算了。结果现在他看到毛笔就傻眼了,主簿死活不肯替他签字,他又不会用毛笔,一大堆公文积压在这里没法处理,他都快愁死啦!他倒是勉为其难的签了字,可惜连他都不认识自己写出来的字,还是算了吧。筱雨芳摇摇头,又发现了杨梦龙一项缺点:不会用毛笔写字!不过现在不是嘲笑他的时候,她微笑着提起笔,开始飞快的写了起来。杨梦龙端着饭碗跑过去,哎哟,不愧是大才女,字迹绢秀工整,一气呵成,跟他的鬼画符形成了极鲜明的对比,他连连点头,不错,不错,两个人的签名放在一起,绝对可以当防伪标签用了,有本事模仿筱雨芳的字的绝对没本事模仿他的字,有本事模仿他的字的绝对没有本事模仿筱雨芳的字,嘿嘿!

正吃着,陈百户走了进来,一拱手,说:“公子,老爷子,你们需要的残破箭镞都收集起来了,足有四千余枚!”

县丞后脚跟到:“公子,木匠铁匠都集中起来了,想打制什么跟他们说一声就行,此外,我们还从几个*作坊里搜集了两三百斤*,不知道够不够用?”

杨梦龙说:“等等,我吃完饭就过去。稀哩哗啦几下把碗里的饭全扒进了嘴,把碗一扔就跑了出去,不见人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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