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嗒——嘀嗒——
刷成银灰色的木门吱呀一声被缓缓推开,隋澈和云遥走进宽敞整齐的院子,啪嗒的踩过浅浅的水坑,走近一座小小的房子。
雨后小楼新。这座房子由灰白的砖块砌成,上下两层,经过新雨的冲刷,显得格外干净。
小楼没有多余的装饰。院落里,一把藤椅摆在墙根边的大树下,大树通体银白,枝干上长满了毛绒的白色絮状物。
藤椅边上,还摆着一个小小的火炉。
整个环境,给人十分宁静的感觉,白色,静谧。
云遥靠近隋澈,低声道:“你听见风声了么?”
隋澈闭上眼睛,仔细去感受,院落微风阵阵,风声连绵不绝,周围虽然银白,风却凉爽不冰冷,让人觉得很舒适。
周围一片寂静,云遥侧头去看隋澈,才注意到隋澈的衣服变成了白色亮银流纹的中式褂衫,而隋澈恰好回头看他,注意到云遥的衣服变成了黑色烫金流纹的褂衫。
隋澈抿了抿唇,伸出手扣了扣小楼的大门,“请问有人在吗?”
隋澈礼貌的敲了三下,没人回应,过了一会儿又敲了三下,敲门的尾音没等落下,门从里面被打开来,入目一个穿着白色褂衫,左手挂着黑色佛珠的男人。
那男人面色沉润,看起来眉眼温和,是个面相很好的人,而云遥和隋澈都认出了来人——郑若轩。
那男人温和的笑着,看向两个来客,“我这里许久没有过客人了,二位先请进吧。”
隋澈冲他微颔首,“叨扰先生了。”
云遥也有样学样,冲着郑若轩点点头,露出尖利的虎牙,笑了一下,“打扰了。”
郑若轩瞥了眼云遥,随即转身,领着二人走到屋内的客厅,示意他们落座。
云遥随着隋澈坐在实木的座椅上,在隋澈耳边低声问道:“他刚才那一眼,是在嫌弃我么?”
隋澈微微挑眉,同样悄声,“你居然看出来了。”
云遥微微撇嘴,端坐在木椅上。郑若轩坐在他们对面,拿起一边桌子上的茶壶,为他们斟了两杯茶。
隋澈双手接过茶杯,嗅嗅茶香,小小抿了一口,“好茶。”
云遥同样抿了一口,轻轻打了个颤,好苦。
郑若轩将杯中的茶一饮而尽,冲隋澈笑笑,“先生好品味。忘了问,二位前来,是有什么事吗?”
云遥适时找了找存在感,“先生,我们来,是想向您请教关于您的作品。”
郑若轩的脸上依旧挂着笑,看向云遥问道:“哦?哪个作品?”
云遥笑了笑,诱导他说:“当然是您的新书,听说您最近想写一本新书,对吧?”
郑若轩看着他的眼神变得疑惑,“新书?”
云遥看着他的眼睛,一脸真诚,“对啊,您的新书,您最近与世隔绝,难道不是在准备新书么?”
郑若轩闻言,眼光黯淡了下来,他摇了摇头,缓缓道:“我已经很久写不出东西了。”
隋澈关心道:“郑先生您写作了十几年,有瓶颈期也很正常,不要过于担忧。”
“不是的。”郑若轩看着隋澈,目光却好像看向很远的地方,他叹了口气,呆呆道:“我被困住了。”
云遥和隋澈相视,于是静静的看着郑若轩,听他讲述他的心路历程。
郑若轩说,他最得意的作品,是《寻迹》,这本书里,他所写的主角,是他精神的自画像。他觉得他摸透了自己,他比任何人都了解他自己。
书里的主角叫郑先,他是个性格淡漠的孤儿。他的童年在暴力与冷漠中生根发芽,他的家庭残破,直到五岁,他亲眼目睹了亲人互相残杀,鲜血溅到他的额头,又顺着侧脸流进他的衣领,钻进了心口里。
目睹了亲人互相残杀的郑先变得孤僻,后来他被送进福利院,在一个温馨的大家庭里长大,成为了大家眼里优秀、懂事、开朗正直的人,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内心的孤僻和冷漠。
他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重点大学,靠着国家的助学金和平时兼职挣得钱,自己读完了大学,毕业后成为了一名编辑。
成为编辑的他,和他的作者相爱了。那是个很活泼的女生,有时闹腾腾的,有时又很文艺,她时常爱写一些鸡汤,可是她写的书和她本人大相径庭。
她酷爱创作恐怖小说,喜欢挖掘人性的阴暗面,可她为人又很正直活泼,正是这种矛盾的冲突感,让郑先深深沉迷进了有她的世界。
在他们两个的相处中,郑先爱上了她的活泼开朗,可渐渐的,她变得敏感多疑,于是郑先又爱上了她的黏人和质询。她变得消极悲观,郑先又爱上了她的眼泪和每一笔充满情绪的文字。
他们的爱是灵魂上的碰撞,郑先陪着她笑,陪着她哭,看她不断给自己贴上标签,又不断的撕碎、更换。
她是个勇敢的人,郑先深深的爱着勇敢的探寻自我、改变自我、定义自我的女孩,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渐渐爱上了写作,爱上了朝霞和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