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人......简直了!
其实和他真正在一起之后, 黎小麦就觉得林肯表里不一了。
人前清冷高傲, 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披个道袍就能升天, 剃了头发就能叫“圣僧”,像是生来就是为“禁欲派”做代言。
人后则荤素不忌骚话满天飞,言行举止教科书般诠释“衣冠禽兽”。
久而久之,黎小麦已经有了不低的免疫力, 可今天还是被他最后这句话臊得满脸通红。
她怎么就耐......那啥了?
从一开始的节奏不一致, 到后来的越来越合拍,难道不是每对夫妻都会经历的过程?
其实不止是在床上,日常作息、饮食和时间安排上,婚后两人也都经历了一定的磨合才越来越和谐。
他怎么就满脑子只有这件事呢?
果然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他是不是以为结了婚,拿到合法证件,套牢了自己就开始放飞自我了?
想当初她20岁生日一过,前一天家里为她庆生的装饰还没有换下, 后脚就开始张灯结彩准备婚礼。
她要上学, 林肯忙着办公司, 婚礼由长辈们一手包揽, 他们只负责当演员。
婚礼办了三场,林家和李家在京城办了一场, 陈家在美国办了一场, 在黎洪昌老爷子和黎念女士的坚持下,黎家又在南省办了一场招女婿版本的过足了瘾,黎小麦二十天婚假全用在赶场出演自己婚礼了, 俩人连蜜月都没有度。
同学中很多都还是初恋都没有过的青春美少女,莫名她就成了已婚小妇人。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内,黎小麦都无法适应自己的新身份,虽然大学生结婚的事情早就已经放开了,但真像她这么着急的也没几个,搞得当时好多人以为她奉子成婚,连空院的老师也都跟她强调:如果怀孕了一定不能勉强自己参加训练,安全第一!
丢人丢到姥姥家了,都是拜这厮所赐!
结果结婚以后,原本的狗男人并没有变成温柔顾家的好丈夫,反而浪到飞起,更加衣冠,也更加......禽兽。
小别重逢,今天这货显然有点儿飘,而她......也真的拿不动刀了......嘤嘤嘤。
折腾到半夜,一脸醉酒般酡红的黎小麦,粉润晶莹的嘴唇微张,眼睛迷离涣散到没有了焦距,脑子里却在进行着天人交战――现在求饶学狗叫,和死扛着继续导致明天起不来床,到底哪一样更丢人?
好在也不知道是连夜赶飞机舟车劳顿的缘故,还是这男人终于学会了什么叫做“适可而止”,在黎小麦身心崩溃的边缘,林肯终于放她一马。
夜深人静,万物静籁,两人肢体交缠,相拥着沉沉睡去。
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的黎小麦,是被饿醒的。
屋子里弥漫着清甜的米粥香味儿,昨晚吃了火锅,早上起来口干,黎小麦简单洗漱后去了餐厅,身着深色居家服的男人正关了火,将熬好的粥端出来。
说来她第一次在这里过夜的时候,他煮了粥当宵夜,让黎小麦误以为他会做饭且厨艺上佳,因为那粥浓稠香甜,真的很好喝。
然而结婚后两人相处起来,黎小麦才知道,居然这点儿也是被骗了!
丫的唯一会做的就是煮粥,之所以煮得好吃也是因为米足够好,以及学霸做实验精准配比了米和水的比例,用搅弄坩埚的手法去搅弄粥......
如今两年过去了,他仍然只会煮粥,也仍然煮得很好,但也仅此而已了,桌子上这些烧麦虾饺奶黄汤圆,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可能还是有的,他需要打电话让人家送过来。
噘着嘴不满地在餐桌前坐下,“当”的一声,一大杯蜂蜜水放在她面前,林肯道:“先喝这个润润嗓子,粥要凉一凉才能喝。”
“我不......”明明想喝水,偏偏要唱反调的黎小麦一开口便被自己嘶哑的声音吓了一跳,赶紧捧起杯子喝了好几口。
喝完擦擦嘴,抬眼看见对面男人带着了然和戏谑的眼神,热意又开始上头“都怪你,你还敢笑?”
林肯从善如流,一副老婆奴状:“你说的对,是我不该让你昨晚喊那么大声,还一喊喊到半夜。”
去死去死!
臭男人寡廉鲜耻毫无人性,似乎不管多么高逼格的男神,都很在意自己在某方面的“能力”,并且时时刻刻不忘炫耀。
幼稚!肤浅!无聊!
“先吃东西吧。”林肯自动无视老婆脸上那抹不虞,安抚般给她夹了个烧麦。
黎.矜贵的女王陛下.小麦,纡尊降贵地咬了口烧麦,嗯,喷香软糯,一吃就知道是孟医生他们家酒店里送过来的。
话说自从林肯创办了“麦肯”空间科技公司,星载计算机的软件业务,就交给了孟医生的妻子付雨。
孟辰光本身就是京城富贵圈子里的人,在美国留学时和陈家也有来往,和林肯虽然年龄差得有点多,以前也是打过交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