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傅言一时语塞,沉默了一会儿又继续道:“那次……是个意外,原因更多在于我,要不是我突然冒出来挡了孙先生的去路,也不至于……出车祸。”
“得了,不用再给他开脱了,不管怎么说,他人现在就在警察局。”容瑾摆摆手。虽说他的脸上依旧挂着一幅苦大仇深的表情,单说真的,娄傅言这一席话的确稳了他的心神。细细想来,孙彻那人胆子那么小,给他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反社会。这货从来都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典型,理应不会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孙彻长得唇红齿白,看上去显小。中学时代有个女孩子喜欢他,数年如一日地坚持给他写情书,累积下来都有一本牛津字典那么厚。孙彻是个弯的,不喜欢女孩子,又不好意思拒绝他,于是拜托容瑾帮忙跟那女孩沟通一下。容瑾禁不住他的软磨硬泡,于是出面委婉地跟那个女孩说了一下孙彻的性取向。结果时候孙彻被那女孩揍了一顿。原因就在于女孩认为孙彻敷衍了她,连拒绝都要托人来说。
从那以后,孙彻对女性是打心底的恐惧。这么一个胆小的人,容瑾实在想象不出来他能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容瑾和娄傅言赶到警局时,孙彻已经醒过来了,不过他显然被吓得不清,眼眶都有些红了。一见到容瑾,就好像小崽子见了妈妈一样,扑腾着冲到容瑾身边,连对娄傅言的心虚愧疚都忘了:“容瑾!我跟你说!我遇到一个变态!完了还看到一具尸体!太吓人了!”
吓成这样,说话倒还挺顺溜的。话说孙彻长这模样,被变态,孙彻才想起是什么东西把他给吓晕了。他抱着容瑾就是一阵哀嚎:“容瑾啊!你不知道那有多可怕!她流了好多血啊!水都被染红了!”
娄傅言注意到那位警员手里拿着个平板,他身后有一面镜子,通过反光,娄傅言看到平板上显示的是一具尸体的图片。那具尸体只穿着一件睡衣,头发**的,整个身体苍白得不像话。她的脖颈处全被血染红了,身上的睡衣也泛着淡淡的红色,斑驳不清。
更重要的是,娄傅言看到她的脖子上有两个圆圆的伤口,间隔大约三四厘米,伤口不算大,看上去像是被什么东西咬过一样。
安宁公园比较偏僻,里面有很多流浪的野猫野狗,要说是流浪狗咬过的,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娄傅言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那天他咬过容瑾之后留在容瑾脖子上的牙印。
一模一样。
娄傅言抿了抿唇。
那天他凭着本能去舔了舔容瑾的伤口,所以止住了他的血。事后伤口恢复得也很快,大概一天左右就看不见踪影了。大抵是吸血鬼的唾液有能愈合伤口的能力。但那具尸体应该是昨天夜里死亡的,到现在为止伤口依旧很深,说明对方是铁了心地要她死。
这个城市肯定不止他一个吸血鬼,就像眼前这位汤先生,虽然看上去跟普通人类没什么区别,但是苍白的脸颊和冰冷的气息已经暴露了他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