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五,端午节。
传说中,这一天是战国时期楚国诗人屈原跳汨罗江的日子。
在这个颇带着一些悲剧色彩的日子中,人们用各种方法来纪念这位伟大的诗人,包粽子、赛龙舟、佩香囊……
而在长安城最大的青楼庆楼中,一场声势浩大的诗会也缓缓展开。
说它的大,听说光是报名参加诗会的便有近万士子之多,甚至还有洛阳等地的士子慕名而来,加入到了其中。
只不过,能够入围到最后这一百二十八人名单的,却是百里挑一,甚至李琰替诗会找来的那些先生也陷入了为难之中,最后一股脑的把拿不定主意的诗送进了大明宫中,总算是精选出参加诗会的这一百二十八人。
诗的水平有多高?
李琰想都不用想。
什么《唐诗三百首》、《唐诗三千篇》这种东西后世满大街都传烂的东西,足以代表诗词在这个时代的辉煌程度。
只是还有一个更加诡异的现象发生,就是这些诗词写得好的诗人,当起官来未必就是一个好官,莫要说李白、杜甫之流,想想自己认识的王之涣,不也只是在一个县尉的位置上蹉跎一生的人吗。
不过,那都是以前,既然他们现在认识了自己,那他们的人生自然就会有所改变。
身为主事人的李琰,却没有半点主事人的自觉性,早早地便坐在庆楼的顶楼上,目光透过窗框随意地往下往去,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只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往这里涌来。
虽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进入到庆楼之中,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站在外围看热闹,甚至已经有好事之人在外围开起了盘口,赌这一百二十八人的诗谁能进入到最后的三十二强。
“啧啧。”李琰听到时,不由点了点头,这么好的无本买卖为何自己没有想到?
不过又一想,自己堂堂的晋王,开这诗会就是为了潇洒的,为了让大家知道晋王不差钱的,为了让自己闲散王爷的形象传播出去的。
若是在这种小事上斤斤计较,恐怕会得不偿失。
就在李琰考虑着要不要开一间大赌场的时候,楼梯上传来‘噔噔’的脚步声,李琰知道,楼梯口早就有人在把守,现在能上来的全都是自己人,所以连头都懒得转一下,继续望着窗外的场面。
“王爷,与会的士子都已经入座了,你看你是不是……”郭瑛小心地提醒了一句。
“这么快。”李琰微微一愣,接着笑道:“既然如此,那本王便见一见他们,对了,杨铭煊写的那份名单上的人,全都请到了吗?”
“回王爷,大部分长安城中的官宦子弟都已经到齐,除了户部尚书之子谭翰,以及户部侍郎之子裴钧没有来。”
“又是他们两个。”李琰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年轻人就爱记恨,只是就算你们想记恨也应该找个能得罪起的人,偏偏要跟自己过意不去,这件事要是被他们父辈知道了,恐怕一顿皮鞭炒肉是少不了的。
“另外……”郭瑛犹豫了一下,低声劝道:“王爷这次是不是低调些?毕竟这里发生的事情很难瞒得过圣人的耳目,万一被他们知道你……”
“怕什么。”李琰拍了拍郭瑛的肩膀,笑着安慰道:“你呀,还是比不上你二叔老辣,难道你还没看出来吗?本王这么做,就是故意让圣人知道的。”
“啊?”听到二叔居然也没有相劝,郭瑛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不等想明白,便听李琰催促道:“还愣着干什么,现在该本王出场了。”
做为本次诗会的主办者,李琰的身影绝对是最惹人眼球的那一刻,有的人从一早开始便已经来到庆楼,目的就是想给李琰留下一个好印象,谁料等了这么久,直到庆楼的位置全都坐满之后,也不见李琰出现。
就在大家琢磨着李琰今天到底会不会出现的时候,一个身影……哦,不,应该说是一队身影终于姗姗来迟。
今天的李琰绝对是场中最亮的那个仔。
一身价值不菲的云锦做衫,金丝为底的折扇,通体皎洁的美玉做饰,头顶上的束发更是用的金冠。
这些花钱就能看得到的只是其一,关键跟在李琰身后的这些女子,才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甚至许多都是众人一掷千金都未能见上一面的花魁,如今却只能跟在李琰的身后,甘当一个陪衬。
美人的队伍还没有完全现身,人群中便有人惊呼道:“天呀,长安城十大花魁如今已现身九位,若是那第一花魁彩屏能够现身就好了。”
旁边的人冷嘲热讽道:“这位兄台,你的消息太落伍了,人家彩屏姑娘早就被晋王带到晋王府享福去了,如今以人家的身份,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你还是担心一下自己吧,万一看中的花魁再被晋王抢去,怕是连哭都找不到地方。”
这的确是个大问题。
毕竟众人就算再有才华,那也未必能当饭吃。
可是跟了晋王就不同,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每天锦衣玉食,还有人伺候着,只需发发呆,一天便这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