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解放第二天原计划要去给姥爷家送粮食的,临时的改变了行程,又跑去正阳门那边,找邱光普打探他的决定去了。
已经跟邱光普说好了,第二天一早来找邱光普,成不成的给个回话。
这一次,郭解放没有去小酒馆,而是直接到了邱光普的家里。
找到了邱光普的家,两边一说,邱光普同意了郭解放的提议,不过却说徐慧真只要前院,还加三成。
郭解放笑了,又伸出了巴掌,给邱光普再加500。
邱光普满脸堆笑,还是你懂我。
接下来,邱光普先让邱光普写一个借了郭解放4000块钱,因为还不清了,所以把房子抵押给郭解放的契约。
不过这契约上邱光普先不签名,等郭解放把4000块钱都和邱光普结清了后,邱光普这才在契约上签名生效。
接着邱光普又给郭解放打了个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借郭解放400块钱的欠条。
郭解放先付400,所以借条上写的是400块钱,后面借一次,写一次借条。
借条上写明了,在邱光普还清借款之前,郭解放可以住到这四合院子里来,如果三年内还不清借款,那这房子就归郭解放所有。
写借条的时候,郭解放还留了一手,让邱光普写下了这借款每月要给郭解放3分利,也就是年利36%。
如果当年年底不结利息,那这利息就要转为本金,来年再计利息。
这就相当于每年利滚利了。
郭解放这样做给出的理由是,如果在房子过户前,邱光普要是反悔了,不在那房屋抵押契约上签字了,那自己不是亏了。
到那时候,自己就只能当是把钱借给邱光普了,自己总是要收一点利息的吧。
郭解放可是打听了的,52年的时候,大汉国对民间借贷的利息标准有一个指导性的要求,那就是3分利。
也可以再高点,但是要双方协商,如果在其它方面不违法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
郭解放本着谨慎的原则,定下了3分利的条款。
至于3分利有点高的事情,你邱光普不是要卖房子吗?只要到时候你在契约上签了字,把借条从我郭解放手里收回去,还用担心什么利息的事。
你不还钱,我就只能把你抵押给我的房子收了,两边一拍两散,大家什么事不都没有了吗?
再说了,这要付利息,也是为了对付政府的呀,这么高的利息,政府就算是想要帮你给我还钱,他也得考虑一下不是。
这样你放心,我也放心不是。
邱光普一算,这3分的利息,4000块钱一年的利息就是1440块钱,三年可就是4320块钱了,要是邱光普的不还钱,那利息可不是小数。
这的确是一笔很吓人的开支,就算是政府想帮自己还钱,怕都得考虑一下值不值的问题。
邱光普一想,自己本来就是奔着卖房子来的,也不怕能不能还上这笔钱,哪怕是写5分,8分的利息,邱光普这也敢在借条上签字了。
两边手续办好,邱光普拿到400块钱,把钥匙给郭解放一交,告诉郭解放再过两天,自己收拾一下行李,就去东北投奔儿子过年去。
至于等邱光普走了后,郭解放什么时候搬过来,换不换门上的锁的事,那就是郭解放的事情了。
办完了手续,邱光普一高兴,留郭解放喝两杯。
两人到了小酒馆,郭解放在邱光普喝的差不多的时候,探听到邱光普为什么不把房子卖给徐慧真了。
按邱光普的说法,头天晚上徐慧真和蔡全无到他家去了来着。
老().
婆子都要答应把房子卖给了徐慧真了来着。
可是徐慧真一听说陈雪茹知道了这事,就不打算买了。
邱光普也就借坡下驴,不卖了。
就连徐慧真又改口说加三成,他也不卖了。
当然,这话是真是假,郭解放也就不追问了,反正房子已经到手了,多花了500块钱的事情,郭解放也不在乎什么了。
邱光普不把房子卖给徐慧真,一来郭解放给的价已经不低了,就算徐慧真再加三成,也不比郭解放出的多多少,再说了徐慧真只买前院。
二来邱光普听了郭解放的话后,也担心范金有以后会使坏,那自己会很麻烦的。
三来,郭解放出的这借钱的主意,那是真心的好,可谓是钻了政府的空子了。
邱光普跟郭解放只是借贷的关系,郭解放手里有邱光普打的借条,说出去谁又能怎么样呢,难道不允许民间借贷的吗,你政府要饿死人的吗。
和邱光普分开后,郭解放就离开了正阳门,直接往十渡公社的方向骑去。
大事完成是时候给姥爷家送粮食去了。
反正那粮食都在郭解放的随身空间里放着呢。
到了姥爷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郭解放是抹黑进的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