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一会儿。
沈周懿慢悠悠地从里面出来,睡眼朦胧的,身上穿着一条有些皱巴了的浅灰色真丝睡裙,黑卷发如瀑地散在肩头。
幸已一看到她,顿时咯咯笑着张开手臂,笑的眼眸弯弯,可爱的不得了。
沈周懿踮着脚亲了亲小家伙脸蛋儿,“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鸢鸢姨姨呢?”
闻鸢最近休假,直接过来帮她带幸已了。
幸已咿咿呀呀:“奶奶!”
沈周懿懂了。
闻鸢去泡奶粉了。
这小家伙自己溜出来了。
裴谨行看向她,“再去睡会儿?”
沈周懿身体恢复的还算不错,再加上生了幸已之后不少人帮着带,他妈天天估摸着怎么从徐昶砚家里把幸已偷走,俩人因为带幸已这事儿还没少掐架。
各种游击战间谍战都上演了。
幸已这孩子也不粘人,谁带也行,混天混地,去哪儿都是掌上明珠,就是一混世小魔王,一点儿没有女孩子的乖巧,天天上天入地,抓鸟逗狗,昨天还是因为在陈聿臣在这边的医学院里抓了几只毛毛虫扔他被子里,吓得陈聿臣连夜送回来了。
沈周懿摇摇头,“今天是阿颜的祭日,要早些过去。”
他们前天刚刚到了谢宿白定居的城市,为的就是宋戎颜的祭日。
时间飞快,好像所有伤痕都能愈合可每每面对这种时刻,心中反倒是说不出的惆怅。
裴谨行嗯了声,“去洗漱吧,我带幸已换身衣服。”
沈周懿打着瞌睡进了盥洗室。
虽然幸已已经一岁半了,但是她从未因为带孩子操心过甚至劳累过,裴谨行把方方面面都安排的妥当,像是他这种颓唐散漫的性格,责任感却最为强烈,曾经谁都认为,他谈恋爱或许是最佳的选择,但结婚不是。
朋友们甚至都在质疑。
太过自由洒脱的人,是定不下来的,也是撑不起家庭的。
他是好男朋友,不一定是好丈夫,好爸爸。
可这一年半的时间里。
让所有人都为之惊叹。
竟没有人能比他做的更好。
沈周懿透过盥洗室镜子,看着熟练地单手抱着幸已出门的裴谨行,刷着牙都忍不住轻笑。
她在他的城池里。
永远在热恋。
*
*
今天是宋戎颜的祭日。
宋戎颜的遗书里有说过,她不喜欢压抑又以泪水充斥的画面,不想所有人在这一年一天的时间里,世界是黑白无色的。
她想看着他们热闹且开心的诉说生活。
像是她还活着,所有人放松的聚会。
这个祭日,注定是特殊的。
谢宿白独自一人居住在这个国家,这个城市,谢家始终再未回去,他守着他的姑娘的一方净土,从未食言。
宋戎颜下葬在了他定居的城市,也是她向往的国度。
除了工作,他休息的大多时间都会去陪着她,看看书,讲讲生活琐碎,人间万象,他们互相都不孤单。
谢宿白买下了一大片地,前方建了住宅,后面是金霞万道的漂亮公园,林荫,花海,河流,白鸽展翅,一派安然。
“那只小茶杯呢?”
天色昏黄,霞光万丈。
眼前如梦似幻。
闻鸢眯着眼,内心不乏感慨。
谢宿白穿着一件白衬衫,相较以前,他似乎更沉默寡言,但没有以前那种锐气,相反,是沉敛的无波无澜,毫无起伏。
他指了指不远处:“在那边玩儿。”
宋戎颜的这只小茶杯,他养的也精细,几乎是他的寄托。
沈周懿瞥了眼那只黑色的小茶杯,将一束白雏菊放在一处平面墓碑上,周围搭着篝火,灯光璀璨,烧烤美酒,他们围坐一圈,好似只是朋友们久违的重聚。
“小姑娘不打生,性格倒是像裴谨小时候。”谢宿白手捧着一杯啤酒,视线落在坐在椅子上啃玉米的幸已,语气放缓,似有柔和。
裴谨行长腿一伸,顺手擦掉幸已嘴角的酱汁,“我有这么闹腾?”
谢宿白看他:“你不闹,纯邪门。”
裴谨行笑骂一声。
闻鸢挑挑眉:“你们俩差了好五六岁,怎么混一块儿的?”
谢宿白抿了口酒,视线落在那墓碑上,“两家世交,小学到高中都在一个学校,我高中,他已经一路跳级到初中了,在初中部,他年纪最小身高却高,一副好皮囊,一堆女同学追求塞情书,这小子嫌麻烦,升旗仪式当着全校说喜欢我,掐死不少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升旗仪式搞得跟哭丧现场似的,从那以后成天跟我混一块儿,把我名声败坏了好一段时间。”
沈周懿:“……”
好啊。
原来裴谨行这小混蛋从小就这么邪性。
裴谨行这本尊淡定极了,鲜廉寡耻张口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