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熹微。
苏淮安软着腿,捡起落在地上的衣服。
不久之前那猛烈的撞击感依旧还在,他仿佛还能记起,那双手紧紧匝住他的腰,然后将他送上云端的感觉。
艹。
一想到穿越而来,遇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这事,他不由得心生悲愤。
他连对象都没谈过呢!
一个月前,苏淮安查出了癌症,等到拿到医院结果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
他父母早年离婚,而后都有了自己的家庭,听到他得病的消息,不约而同地打了电话,又打了些钱来。
两人在电话中殷切询问,只是从头到尾,两人绝口不提亲自来医院,或者是接他去照顾的话。
苏淮安自然明白父母的言外之意。
幸好,他早就看开了,并不再期待来自父母的关爱。
剩下的时间,他没有耗在医院,而是背着背包,拿着相机,在祖国的大好河山里转了个遍。
等到最后一个月,他住进医院,签了捐献器官的协议,静静地等待死亡来临。
谁知一睁眼,便觉得浑身炙热,仿佛有一团火在心底烧。恰好,有人扶起他,他隐约间看到一双冷彻的眸子。
为了缓解自己深入骸骨的那团火,他强行贴了上去。
再然后……
一番翻云弄雨之后,对方不再有动作,而苏淮安经过昏倒又醒来,醒来又昏倒等等过程后,终于回过了神。
他艰难地侧身,用余光瞄了那昏『迷』的男人一眼。
下一秒,他愣在原地。
男人黑发如墨般垂下,眉心一点朱红,睫『毛』如同鸦羽,在光的照『射』下打下显出一小片阴影,如同画中人一般。
但,让苏淮安呆愣在原地的,是对方眉心火焰的标志。
那火焰在黑暗中隐隐跳动,不必想就不是凡物。
这样特殊的标志,让苏淮安瞬间就想起了自己在医院卧床时打发时间看到的一本小说。
小说《修真之升天》。
拥有这样极具辨识度的logo的,只有魔尊容诩。
《修真之升天》是一本古早小说,当年苏淮安读高中时,这部书是终点文学城的霸榜之作,作为一个网文爱好者,他自然在第一时间拜读。
这本书前期的确是好看的,与其他普通的修真小说相比,这本书反传统、反套路,不写男主如何收后宫、扮猪吃老虎,反倒是将解密、寻找真相作为主角的目标。
在原书的设定中,修真界在五百年前,发生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灭世浩劫。
主角的父亲在这场浩劫中去世,留下母亲与尚在襁褓中的主角。
主角长大后,发下一个宏愿:一定要找到这次浩劫的原因,以告慰父亲的亡魂。
找原因的道路当然是曲折的,主角足足找了一百万字,才发现了浩劫背后的幕后黑手。
魔尊容诩。
正是他一手策划,并且完成了修真界六大门派的覆灭。
用现代人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恐|怖分子,报社选手。
随着剧情的进展,容诩的一点一滴浮现了水面,读者拼凑出了他的形象:
孤高冷傲,不理世俗,武力值和美貌值都高得吓人的偏执分子。
苏淮安印象最深刻的剧情,便是对方虐杀了一个觊觎他容貌,想要与其春风一度的炮灰。
当时,这个剧情还引起过评论区的激烈争论。
主角辛辛苦苦查出的线索,结果是这样的内容,作者到底在写什么?
一本书眼看有要崩的趋势,苏淮安就存在收藏夹里没有继续追,等到若干年后,苏淮安躺在病床上,实在无聊的紧,才重新将这本青春回忆翻了出来。
一刷评论区,发现果然都是吐槽作者烂尾的。
“坑越挖越大,结果一个都不填,辣鸡作者,吃枣『药』丸。”
修真界浩劫的谜题没解开,魔尊灭世的动机没有填,就连主角升级也是升到了一半,作者就跑路了。
苏淮安当时还觉得可惜,哪想到自己一转眼就穿了进来。
非但是穿书,还是穿到书中时间线的五百年前!
想起那个魔尊虐杀占他便宜的炮灰的剧情,苏淮安便觉得汗『毛』倒竖。
书中,炮灰只是用带有不明意味的眼神看魔尊,便喜提一个不得好死的下场。
那他呢?
他可是与魔尊好几度了春风!
想到这里,苏淮安也不犹豫了。
不管怎样,比起等对方醒来,还不如他先走为敬。
小命要紧。
然而这逃跑也是不容易的,全身上下疼的要死,四肢像是重新组装过。
某些地方也是火辣辣的疼。
该死。
原主的衣服是古装,苏淮安不大会穿,花了一番功夫,才将衣服打理好。
在原主的私人